2025年3月4日,当事人朱孝国驾驶其名下所有的赣E18L15轻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当事人未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3月18日,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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