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5日,当事人四川周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庆丰北路上饶市大通燃气调度中心项目进行施工过程中,由于混凝土搅拌车车辆在卸完混凝土后驶离工地未清洗,造成工地出口庆丰北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2024年12月27日,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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