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当事人上饶市泽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信州区五三中大道53HOW综合商业项目工地出入口,未清洗驶离工地车辆,造成五三中大道路面污染18.6米,该行为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2025年1月6日,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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