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我市在上海的重大政务、商务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与驻地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及乡友的联络工作;做好我市在上海的长年招商引资工作,为发展我市与驻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和政府间的公共关系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建立信息网络,接受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信息采集、咨询服务和专题调查研究任务;负责我市地厅干部(含离退休老同志)在上海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赴上海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我市在上海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和法律援助;协助当地有关机构处理务工人员的劳务纠纷事宜,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本联络处所属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负责为我市在上海重要会议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3名,实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数11名,外聘人员3名。
第二部分 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收入预算总额为 174.38万元,较上年增加12.0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支出预算总额为174.38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74.38万元,较上年增加12.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38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8.96 万元,与上年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4万元;资本性支出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4.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8.96 万元,与上年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 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4万元;资本性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二、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2019 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办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款)养老保险费(项):为本办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为本办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本办向符合条件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