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城市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编制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各项工作标准,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3.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包括新划入的城市规划的行政处罚工作,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工商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工作,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4.指导全市重大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跨区域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5.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参与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城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中转及其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等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审核;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的环卫设施及建设项目附属环卫工程的监督、验收;负责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负责市本级三江片区以外的主次干道市政设施、大型桥梁、主次干道路灯照明管理维护,市政府投资的夜景亮化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范围内洗车场管理工作,市本级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或挖掘审批、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拆除或移动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等管理服务事项。
8.负责市本级三江片区以外的主次干道道路绿化、公园绿地的管理;参与市政府投资的园林绿化项目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的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行政审批工作。
9.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市本级供水行业管理及公共供水设施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审批等管理监管工作。
11.负责全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的规划、监管;对城市经营和使用燃气等行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燃气改动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
12.负责市本级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运营审批、监督管理,以及公共自行车建设管理等工作。
13.负责编制智慧城管(数字化城管)的规划,负责市本级智慧城管建设、管理及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
14.行使市本级规划区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城市道路上,车辆未密闭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或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遗散的违法行为处罚权。
16.行使城市规划审批后(竣工验收前)违反城乡规划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市场监管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行使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物质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
19.承担跨区城、重大复杂的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20.实施与规定范围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1.承担上饶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2.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大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配合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
(2).制定完善监管行业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査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
(3).负责监督燃气经营单位对用户燃气使用安全进行指导、宣传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期检査用户燃气设施,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局本级和7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上饶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上饶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上饶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上饶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上饶市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收费办公室、上饶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521人,其中在职人员52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12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1982.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140.37万元,较2018年增加10463.46万元,增长25.2%;本年收入合计44842.2万元,较2018年增加8222.21万元,增长22.45%,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安排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4842.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51982.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6949.09万元,较2018年增加1046.46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建设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5033.47万元,较2018年增加7893.1万元,增长110.5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内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项目资金需要跨年度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197万元,占24.89%;项目支出27752.09万元,占75.1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27.05万元,决算数为3694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2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预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单位未涉及。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0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预算中污水处理费部分支出调整为节能环保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27.05万元,决算数为3400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执行与预算稍有差异。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9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683.36万元,较2018年增加829.27 万元,增长14.17 %,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资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89.06万元,较2018年增加956.37万元,增长84.43 %,主要原因是:核算的口径不一致,局机关2019年新增租赁费支出,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上饶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上饶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个二级预算单位在决算软件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纳入商品服务支出核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5.43万元,较2018年减少785.58万元,下降65.96 %,主要原因是:核算的口径不一致,退休人员经费由人社局承担。
(四)资本性支出19.15万元,较2018年减少14.23万元,下降42.63 %,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单位减少了购置办公设备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53万元,决算数为104.2万元,完成预算的52.22%,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88.39万元,下降45.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数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的35.9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4.12万元,减少28.3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7.56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53万元,决算数为93.77万元,完成预算的54.9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66.71万元,下降41.57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做到只减不增。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5万元,降低4.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办公费用,降低接待费。其中办公费4.35万元,水电费10.28万元,邮电费7.47万元,取暖费0.7万元,物业费13.26万元,差旅费3.54万元,会议费1.89万元,公务接待费8.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5万元,维修费1.92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19.58万元,劳务费54.04万元,租赁费63.34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7.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4.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的电动车、摩托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19个,共涉及资金15,49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56 %。
组织对“垃圾处置厂运行费用”、“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等1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5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0 万元。其中,对“垃圾处置厂运行费用”、“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等项目委托“上饶永鑫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参与绩效评价的19个项目所有项目目标均已圆满完成年初计划,达到预期目标。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的决策部署,瞄准打造“全省一流、全国先进”城市环境的目标,按照“1316”思路(即围绕“一个中心”、打好“三场战役”、做好“十六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形象和品位得到大幅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499.88万元,执行数为
1613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限,由于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缺少系统的培训;二是财务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对于2019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通过资金执行率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4项指标,采用了10个子类指标考核,其中资金预算执行率10分;数量指标9分;质量指标18分;时效指标12分;成本指标11分;经济效益指标8分;社会效益指标8分;生态效益指标7分;可持续影响指标7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 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费用均为财政拨款,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办公费指购买的办公耗材、水电费指办公产生水费和电费、邮电费指单位运行的固定话费及邮件文件费用、差旅费指单位人员因公出差产生的城市之间交通费等、会议费指召开的城市管理相关会议产生的费用、培训费指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的费用、其他交通费用指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用和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维修费为办公设备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工会经费为单位为职工支付的工会福利、劳务费为单位运行所产生的劳务费及局食堂的人员的工资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水体表示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治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运输、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