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报来《欧洲五大联赛:要求对上饶市清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恢复清溪湿地水生态系统,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自我修复能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欧洲五大联赛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上饶市清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为2505-361100-04-05-199740。
项目单位为上饶市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上饶明叔路东侧、凤凰新城及江光小区西侧,三清山中大道南侧、凤凰中大道北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范围137972㎡,共包含湿地水域修复工程、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强化工程、监测配套工程及服务配套工程共五大工程。
(一)湿地水域修复工程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18418m?、生态强化池1045.2㎡、表流湿地27318.6㎡、初期雨水沉淀池3135㎡、生态浮岛构建3956.6㎡、生态草坡式岸线建设3023㎡,松木桩挡墙3023m、人工鱼礁50组、砾石群构建15组、水生动物投放鱼类0.73万尾及底栖生物255kg。
(二)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回填290282m?、生态密林区植物群落构建29644㎡、乔灌草种植区植物群落构建18527㎡、蜜源植物区植物群落构建25938㎡,生态挡墙927m。
(三)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强化工程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植草沟建设2362.59㎡及下凹绿地2219.59㎡。
(四)监测配套工程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级生态巡检道8499㎡、观测用房667.69㎡、观测平台4896㎡,警示牌13个、标识牌20个。
(五)服务配套工程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级生态巡检道2734.5㎡、水生生态修复作业通道826㎡、便民服务场地6380㎡、安全休息设施1项、给排水工程1项、安全照明工程1项、弱电工程1项。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8889.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六、招标内容: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附前置条件相关文件为上饶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证明》和上饶市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欧洲五大联赛:上饶市清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的规划意见》等。
八、请上饶市水利局按照《欧洲五大联赛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国家和省不需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欧洲五大联赛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上饶市水利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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