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林业局:
报来《欧洲五大联赛:商请变更赣东山地带丘陵区域系统治理项目(上饶市)可行性研究报告(饶林函〔2024〕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保证项目按期完工,经研究,同意赣东山地带丘陵区域系统治理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上饶市林业局下属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横峰县、铅山县、弋阳县林业分局,三清山名胜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横峰县、铅山县、弋阳县、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全市总规模不变,调整各地建设面积共1652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2023年10月开始,人工造林面积1.252万亩。二期2024年10月-2025年12月,计划营造林面积17.25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608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4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12.25万亩。
1.广丰区:2023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0.2万亩,为人工造林;2024-2025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3.0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35万亩,封山育林面积0.3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2.4万亩。
2.广信区:2023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0.3万亩,为人工造林;2024-2025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2.58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388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2.2万亩。
3.玉山县:2023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0.3万亩,为人工造林;2024-2025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3.9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6万亩,封山育林面积0.88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2.5万亩。
4.横峰县:2023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0.2万亩,为人工造林;2024-2025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3.0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0.62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2万亩。
5.铅山县:2023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0.15万亩,为人工造林;2024-2025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1.9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41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1.51万亩。
6.弋阳县:2023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0.102万亩,为人工造林;2024-2025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1.5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0.1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1.09万亩。
7.三清山管委会:2024-2025年计划营造林面积小计1.1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06万亩,封山育林面积0.5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0.55万亩。
四、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五、项目建设工期:27个月。
六、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55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462万元,地方预算内投资4603万元。计划营造林面积共计18.5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86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4万亩,退化林修复12.25万亩。
七、项目代码:2208-361100-04-01-366094。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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