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分中心: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工作制度》已经研究,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和《欧洲五大联赛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会职责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关注职工的工作、生活状况,及时了解职工的诉求和困难,积极与中心管理层沟通协调,为职工争取合理的权益和福利。代表职工参与中心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摄影比赛等,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立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如职工书屋、健身房等,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娱乐环境。
关心职工生活。做好职工的慰问工作,对生病住院、家庭困难、生育等职工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关注职工的身体健康。
二、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委员若干人,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工会经费管理
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中心按规定拨缴的经费、上级工会补助的经费、其他收入等。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欧洲五大联赛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四、工作制度执行与监督
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会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会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工会干部积极履行职责。中心职工有权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会委员会应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附则
1.本工作制度由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