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莲荷乡一村民家中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村民将其送到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与我中心取得联系,并将猫头鹰送至县林业发展中心。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猫头鹰无受伤、不良情况。
当天下午,工作人员将其带到适合的地点进行放生。
近年来,该县生态越来越好,猫头鹰、白鹭等鸟类也越来越多。县林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野生鸟类气性大,不宜人工饲养,建议居民拾到这些鸟后,可将其放到有山有草有水的地方。假如它们身体有伤,可告知县林业发展中心,会有专人来救助。(童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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