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上饶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欧洲五大联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争创文明城市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扎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21年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河湖治理管护成效
全面推进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一湖清水”保护攻坚行动、“清河行动”及河湖“清四乱”,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取得了“一湖清水”保护全面胜利,河湖管护水平不断提升。1-10月,全市地表水52个断面(点位)达标率90.4%(欧洲五大联赛:同期88.4%,“十三五”期间省级考核目标水质优良比例85.71%,目前“十四五”期间考核目标还未确定),其中鄱阳湖(上饶湖区)共5个点位,水质达标率为32.5%(欧洲五大联赛:同期32.5%)。中心城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10月均达到Ⅰ类水质,河湖水质年均值达Ⅲ类水以上。
二、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压实责任、落实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此项工作。一是党政齐抓,认真履行责任。根据河湖长人事变动和职务调整,我市及时调整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3875名。各级河长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认真开展巡河督导。市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级总河湖长史文斌亲自主持召开全市总河(湖)长会议,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年度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副总河湖长陈云多次听取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亲自调度河湖专项治理情况。7位市级河长湖长积极履职,对信江、饶河、鄱阳湖、大坳水库、伦潭水库、七一水库、军民及滨田水库开展巡河(湖)督导,亲临一线,协调落实问题解决。2021年,我市各级河长巡河(湖)10万余次,各级河(湖)长通过手机APP巡河(湖)信息管理系统上报问题事件374起,截止10月底已办结359起。二是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印发《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2021年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上饶市断面水质超标通报制度》、《上饶市涉水工程施工影响断面水质报备评估制度》等文件,每月通报工作制度进展情况,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三是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销号。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信访问题、河长督办、河长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线索,通过下发督办函件,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二)依法管护,系统治理。在河湖管护治理工作中,我市坚持江湖同治、水岸共治理念,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全面系统推进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
1、开展河湖岸线整治,推动河湖规范管理。一是依法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河湖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共划定湖泊31座,划定岸线界限1092千米,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并公告。二是开展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治。全市摸排河堤9914公里,摸排房屋26587栋,确定需工程拆迁房屋868栋,目前已完成266栋房屋的拆除。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通过省水利厅综合督察、自排自查、卫星遥感监测及暗访督查等方式,发现“四乱”问题91个,已整治到位49个,同时对6处非法矮圩网围进行整治并已整治到位。
2、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河湖。一是制定方案。印发《上饶市2021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二是明确责任。“清河行动”涵盖的18个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分别由市公安、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城管等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市河长办统筹协调,同步强力推进。三是排查整改。我市2021年“清河行动”共排查各类问题234个。各牵头单位针对每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积极配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问题全部解决。截至目前,2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3、持续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危害河湖健康突出问题。今年3月,我市先后制定和印发了《上饶市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和《上饶市“一湖清水”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照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围绕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整治目标,全面开展问题摸排整改及执法行动,开工建设了一批治水治污项目,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对2019年底全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结果进行“回头看”,更新排口信息598个。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现有的11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的8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达20万吨。2021年度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在建项目32个,已完工项目13个。全市97个建制镇,有48个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运行,日处理能力23220吨/日,目前在建项目33个,也将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至9月全市(12+3)污水管网新改建共214公里,其中新建126公里,改建87.8公里。
强化工业污水排放问题治理。通过开展工业污水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发现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大力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目前婺源、铅山、鄱阳等3个工业园及1个产业园完成了173公里配套管网建设。全市13个开发区的园区企业污水管网建设基本完善,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已实现全覆盖,数据传输率95%以上,污水做到应纳尽纳,污水处理厂排放均稳定达一级B标准。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对发现的27家企业,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方式,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
狠抓船舶港口污染整治。全市292艘营运船舶均安装并正常启用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和油水分离器,均安装了生活污水柜和油污柜,达到零标准排放。大力开展“僵尸船”清理整顿,对发现的7艘“僵尸船”全部拆解。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实施畜禽养殖防污染行动。落实“三区”规划,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建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1%,完成了年度目标;大力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建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18个,总面积2.9万亩;大力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15个,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52个;大力实施渔业资源保护行动。进一步巩固禁捕退捕成果,依法取缔网箱养殖,打击投肥行为,开展增殖放流,放流各类鱼苗1723.5万尾,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39艘,清理违规网具6004张(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4起,查获涉案人71人,行政处罚11.25万元。
——水环境治理扎实有效。市中心城区三处黑臭水体治理全部完成销号并实行日常管护。继续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新发现的3个(鄱阳、铅山、玉山)疑似黑臭水体正开展整治前期工作;结合美丽乡镇建设开展农村水体清洁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行环卫一体化处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了第三方治理,真正做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全覆盖,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点火运行,率先在全省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利用全市全覆盖。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覆绿。全市9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在县(市、区)政府,按照“一场一策、一场一专班”等方式,已完成中期封场处理,所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水生态修复成效显现。组织开展上饶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市排查矿山296座,其中150座矿山存在水保方面问题218个,共下达督办函或整改通知123份,目前已完成整改71个。有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优先部署信江、饶河流域、鄱阳湖沿岸10公里范围内224个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已完成168个矿点修复,完成修复面积561.13公顷,占需修复面积77%。继续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落实广信、横峰两区县152平方公里治理任务,已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平方公里。
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了一批显山露水、治水理山的示范流域或河段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市中心城区信江生态走廊项目、广信区楮溪湿地公园基本竣工,成为上饶城东、城西靓丽的河湖生态廊道带。全市42个行政村完成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和自主创建,通过河湖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实现生态与富民双赢。目前信江生态治理项目(车头段)、城东堤十里水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也已进入实施阶段。
(%1)重视宣传,营造氛围。重视和加强加大宣传工作,通过欧洲五大联赛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加大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媒体登新闻报道篇。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河长制“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市河长办组织人员与市第八小学开展宣传活动,派出专家到市委党校县干班、中青班开展河长制开展讲座教学。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更新河长制公示牌版面块,据统计,全市各级河长办共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场次,印发宣传资料份,在重要宣传媒体登发文章篇,电视新闻报道次,更新河长制公示牌版面块,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增强了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起了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当前河湖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市在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当前河湖长制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河湖水质尚未得到稳定性改善。2021年1-9月,全市地表水断面52个断面(点位)达标率92.07%(欧洲五大联赛:同期91.86%),河流大部分断面长年维持Ⅲ类水质,但少数河流断面出现过Ⅳ类水,鄱阳湖(上饶湖区)共5个断面,1-9月份水质达标率为32.5%,主要污染因子总磷均值0.0684mg/L,超过了Ⅲ类水标准,全年底达到0.070mg/L的河湖长制考核要求,压力很大。
(二)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薄弱。突出反映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处理能力较低。目前我市212个乡(镇、街道办)有83个乡和近80%的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基本缺失,污水仍然直排或最终排入河道。建制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也普遍存在入户截污管网建设不到位、污水收集率低“重建设、轻管理”现象。
(三)河湖长履职尽责还不够到位。按照水利部最新要求,市级河长每年巡河3次,县级每季度一次,乡级每月一次,村级每周一次,且每次要使用手机APP巡河,确保巡河轨迹有记载、可核查。从实际情况看,基层河湖长巡河(湖)次数不足,发现和解决河湖问题的作用不够。
四、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市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主要是要做到围绕“一个目标”,提升“两项工作”,落实“三个到位,”强化“四项攻坚”,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一)围绕一个目标。全年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实现“减四保三争二”的目标(即减少Ⅳ类水、保持Ⅲ类水、争取Ⅱ类水)。
(二)提升两项工作。一是提升水质监测预警工作,根据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充分运用断面水质超标通报制度,及时将超标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向市级河(湖)长报告,提出风险预警,督促或建议属地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分析水质超标原因,深挖水质污染源头,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及时预警实现“以月保年”。二是提升河长制基础性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加强河长制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落实三个到位。一是各级河长履职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执行好相关制度,推动各级行政河长履职到位;二是督查问责到位。切实抓好河(湖)长制工作“一月一通报”,务求各项工作及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清河行动”问题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河湖清四乱等问题清单的要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限期销号,推动河长制不断从“有名”到“有实”。
(四)是强化四项攻坚。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工矿企业污染、农业生产污染等四项治理攻坚,强化污染源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打赢碧水保卫战,切实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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