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绿色食品?什么是有机农产品?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及其他产品。有机农产品其实也属于有机产品的范畴。有机产品是指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当中,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中国有机产品的认证标志,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二、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及绿色有机基地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1、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境外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除外);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纳入中国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定的(要经过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上报,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认可)。
2、新认定的绿色食品和续报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新认定的有机农产品基地。
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地和生产基地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生产经营主体在注册地的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奖补。目前,我市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1个,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7个。
三、哪些常见情形不得纳入奖补范围?
对未纳入大数据监管平台管理、产品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风险等级评定为C级、不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伪造假冒证书的,一律不得纳入奖补范围。
四、奖补标准是多少?何时发放?
原则上按照以下几个标准执行:1、综合考量认证的难度、认证证书的有效期、认证费用等因素,对于新增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农耕农品每个奖补1.5万元,新增有机农产品每个奖补1万元;对于绿色续展和有机再认证每个奖补0.5万元。同一生产经营主体的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奖补资金当年累计不超过6万元。2、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每新增1个奖补10万元、续报1个奖补5万元,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每新增1个奖补10万元。
以上这些奖补标准,会根据年度内认证的产品数量和新增的基地数量以及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额作适当的调整,原则上不超过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总额。
奖补发放的时间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将奖补资金发放给奖补对象。
五、如何申请奖补?
奖补采取自主申请、层层把关、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
1、主体申请。从事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耕农品等生产主体提出申请,填写《认证奖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认证认定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材料,向当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对象的基地进行核查,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把关审核。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及相关资料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审定,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批。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奖补,要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后再进行奖补。
3、省级备案。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奖补对象后进行汇总,将汇总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进行备案。